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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张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的通知
作者:校办室
发布时间:2015-04-15 00:00:00 点击次数:17278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张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效果,让广大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考前充分了解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所属普通高中,市直属高中,将公开信在高考前张贴到毕业班教室中。

 

附件:党和政府有决心有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大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5

 

 

附件

党和政府有决心有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大学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历经数年寒窗,你们即将完成高中学业,开始憧憬大学的美好生活。如果正因为上大学的花销而一筹莫展,那么当读完这封公开信,你们就会放下包袱,去宽慰愁眉紧锁的父母,因为国家出台了很多资助政策,专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大学,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如果你们想早些知道国家的资助政策,现在就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上(http://www.xszz.cee.edu.cn)浏览。

每年6月份,我们都印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高校放在录取通知书中邮寄给每一位新生。新生在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后,如实填写调查表,经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据此申请办理入学前和入学后的资助项目。

目前,国家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如你们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中心或所就读高中的老师咨询。

大学时光是美好的,她已打开大门期待着拥抱你们。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大家庭的关心,你们家人的关爱,志向远大的你们都能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想!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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